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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临人社字〔2017〕142号

[字号: ]  2017-07-05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各有关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规范技工院校招生就业有关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95号)规定,中级和高级技工班应届毕业生(含省属技工院校)的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等手续办理下放到市人社局办理。为认真做好2017年全市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书办理范围。凡是我市技工院校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注册全日制技工院校学籍、修满规定学制并经毕业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的中级或高级技工班应届毕业生可办理毕业证书和报到证。
  二、毕业证书办理流程。各技工院校要对符合毕业证书办理范围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学籍系统规定程序进行毕业处理经市人社局(省属技工院校经省人社厅)审核后并生成毕业证书编号,以excel格式填报《2017年度临沂市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基本信息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印章及相关责任人签字报市人力资源办技工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yjgk@126.com)。
  三、有关工作要求。各技工院校要严格按照《2017年度临沂市技工院校毕业生验印基本信息汇总表》的具体要求,认真填写,身份证号码须是18位、证书编号以学籍系统生成号码为准、籍贯何省和籍贯何市在填报时不要带省和市(例如籍贯山东省、临沂市直接填山东和临沂即可)。要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将非全日制学籍纳入到毕业证书办理工作中,同时要对出具的学生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主要责任,对伪造、变造和买卖学生相关信息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毕业证书和报到证丢失补办有关要求仍按照临人社字〔2016〕255号文件执行。


  附件:1、《2017年度临沂市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基本信息汇总表》(学院版)
  2、《2017年度临沂市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基本信息汇总表》(学校版)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办技工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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