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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491号提案的答复

临人社督字〔2017〕49号

[字号: ]  2017-06-12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尊敬的赵英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维权建设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中提出“损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维权工作,加大扶持力度。结合我单位工作职能,提出以下答复:
  一是加强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和规范中小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职工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行政职能作用,从社会保险征缴、劳动保障监察、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方面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及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高中小企业预防和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真诚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真心希望您能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谢谢!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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