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左志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打造鲁南苏北医学高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申报高层次人才方面给予增加名额,提升比例的问题。
人社部门管理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四类。省级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工作,由国家或省安排部署,相关的工作主要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适时将您的意见通过适当的方式向上级反映,尽量争取上级的理解和支持。市级和县级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主要是按照相关的人才文件执行,在今后的选拔工作中,我们将在执行政策的前提下,更多地考虑人选的专业分布情况,争取选拔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地涵盖我市的重点专业和重点领域,选拔出来的高层次人才在相关行业更具有代表性和引领作用。从最近几年的选拔情况来看,卫生专业作为我市的重点专业,人才量大,且高层次人才比较集中,在每年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中,都有人选参与,也有大量人才入选。以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为例,该类型专家每年只选拔10人,卫生领域人选的每年都有2-3人入选,占比20-30%,相比于我市的数十个行业领域来看,占的比例还是比较大的,也体现出了市委市政府对卫生领域人才的倾斜和照顾。
二、关于在职称晋升方面给与政策倾斜以支持医院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长期以来,由于受编制数量、岗位设置比例等因素限制,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渠道不够畅通,评聘矛盾比较突出,这也是高层次人才密集型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2016年12月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省人社厅也将于近期出台实施意见,等省厅文件出台后,我们将结合上级政策精神和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实际,制定我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涉及到卫生系列职称评审部分,我们将充分和我市卫生主管部门沟通,并深入市人民医院等单位进行调研,力争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市人民医院的长远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涉及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有 “加大医保支持力度,确定适宜总额指标,对合理超支部分建议按比例予以成本补贴”问题。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遵循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重点保障参保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坚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
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两年来,我们联合市财政、卫计部门坚持保障基本、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激励约束、强化管理原则。不断加强部门配合,积极推进总额控制实施工作,确保总额控制实施前后医疗服务水平不降低、质量有保障,实现了居民医保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定点医院年度实际发生报销额实行年终统算、超支分担的办法。定点医院年度实际发生报销额未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的,10%以内部分按照50%增加到该医院下年度总额控制指标内。年度实际发生报销额超过付费总额控制指标的,原则上医院应承担控费主要责任,超出部分由定点医院和医保基金分别按不同比例承担:超出10%(含)以内的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30%;超出10%~20%(含)的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50%;超出20%~30%的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70%;超出30%以上部分,全部由定点医院承担。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对工作的关心!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