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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70354号建议的答复

临人社督字〔2017〕12号

[字号: ]  2017-05-29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尊敬的宋文博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行企业父母养老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的基本方针和体系特征,即“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从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方面,已经从制度的全覆盖,实现了参保人员的全覆盖,构建起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您提出的实施“企业养老制度”,让企业拿出部分利润用于职工父母养老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目前企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要求,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社会保险,负担比较重,加之企业目前经营比较困难,短时间内倡导让企业自愿拿出部分利润用于职工父母养老,现在看还条件还不够成熟。等将来企业效益好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了,您的建议对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年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实现老有所养是有积极促进意义的。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对工作的关心!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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