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成武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加强特困群体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脱贫攻坚尤其是特困人口的关注、关心,您提出的“分类救助”、“动态管理”、“延伸帮扶”等思路措施,我局作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情况
2016年精准扶贫以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转移就业、助推创业、技能培训、人才支撑、全民参保”五项行动,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11284人,其中9809人实现就业。打造就业扶贫车间620个,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1.5万余人,其中贫困人口3094人。在帮扶特困人员中:
针对残疾、大龄但具备部分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组织实施了“千名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共安置特困人员就业1257人,人均补贴300-500元/月。
针对重度残疾贫困人口,落实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及提前5年领取养老保险金政策。2016年共为31803名重度残疾人年代缴养老保险费413.4万元。
二、下步打算
2017年,全市有贫困人口15.1万人,经过摸底核实,其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为3616人,有培训意愿的为542名,有创业愿望的为448人、有创业贷款需求的为178人,针对其中的特困人员:
一是继续打造农村就业扶贫车间。针对贫困人口年龄偏大、技能单一、照顾家庭无法外出等现实困难,积极动员政府部门、爱心企业等,在贫困村因地制宜打造扶贫车间,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部分生产加工项目或工序延伸到农村,帮助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二是继续大力开发农村公益扶贫岗位。计划再开发500个岗位,如养老服务、五保户服务等邻里互助类岗位,保洁保绿、值勤值班等村务服务类岗位,村内治安巡防、公共产业巡护等巡防巡护类岗位,蔬菜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就业扶贫车间等产业辅助类岗位。帮助残疾、大龄等特困人员在家门口就业,让他们劳动有收入、脱贫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