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秀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我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
今后我们将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给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紧急救援等服务,帮助招聘懂管理、有爱心的社区工作人才,提高社区人员的管理层次和服务人员素质。
二、鼓励大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在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创业就业
为支持社会各界在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等各类非限制性禁止性行业进行创业,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好创业培训。凡是我市境内具备创业愿望和一定创业能力的,均可到政府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接受SYB创业培训,并按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二是开展好创业咨询指导。建立市、县、街道(乡镇)三级创业服务平台,吸纳政府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高校学者、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负责人和成功创业人士组成创业导师队伍,对大学生提供创业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指导。
三是提供创业孵化场所。认真落实《临沂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临人社发〔2014〕10号),对成功创建省级创业示范平台的,给予省级一次性奖补资金500万和市级一次性奖补资金20万元。经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示范平台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入驻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目前,我市共创建6家省级创业示范平台,22家市级创业示范平台,其中: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1家、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1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家。
四是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创业人员从事除桑拿、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性行业之外的合法创业项目,可申请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且所办企业当年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按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2014-2016年我市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22.65亿元。
五是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一年,在所办企业购买职工社会保险的,人社部门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或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就业,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连续购买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每创造一个就业岗位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落实您的建议,继续抓好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等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流程,促进社会各界人士从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