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晓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年人的康复项目医保报销问题。根据参保人员的康复需求,人社部门不断扩大医疗康复项目支付范围。去年,人社部、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要求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且各地原已纳入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还应当继续保留。我市已按照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的文件要求,及时将调整后的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关于失能人员长期医疗护理问题。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63号),以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为重点,以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增进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我市将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积极推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最后,感谢您对医疗保险事业的关注,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