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海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抗战老兵待遇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对我市抗战老兵待遇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抗战老战士生活待遇情况
抗战老兵,是指在乡抗日老战士,机关、企事业单位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抗战老战士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抗战老战士,既有离休干部,也有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国家和省对这两类人员始终坚持“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原则,出台相关政策给予特殊优惠和重点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基本离(退)休费。国发〔1980〕253号文件规定,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劳人险〔1983〕3号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国办发〔1993〕85号规定,离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平均增资额增加离休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同等条件在职工人的平均增资额增加退休费;退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平均增资额的90%增加退休费。1993年以后出台的所有增加基本离退休费、离退休补贴等相关文件,如国人部发〔2006〕60号、国发〔1995〕32号、 鲁政字〔2014〕225号等均体现了这一原则。经统计,我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抗战老战士2016年人均养老金(不含护理费)水平102528元、月人均8544元,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人员2016年人均养老金水平70224元、月人均5852元,抗战老战士比新退休人员高32304元/年(32%)、2692元/月(32%)。各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抗战老战士与市直同类人员在养老金水平上有一定差距,但与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人员相比,差距比例与市直的基本一致。
2、加发1-3个月生活补贴。《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国发〔1982〕62号)规定,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1-2个月工资,作为生活补贴;《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对于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后除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外,再按照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增发1-2个月的原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从2011年起,上述补贴由1-2个月提高到2-3个月。加发1-3个月生活补贴政策只适用这两类人员,是对其在生活上的特殊照顾,其他退休人员没有这项补贴。经统计,我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抗战老战士2016年人均加发6504元。
二、节日特别福利事项管理问题
2015年,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中组部、民政部、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部分健在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慰问金(生活补助金)。我市依据相关文件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了一次性慰问金(生活补助金)。
建立抗战老战士节日特别福利发放正常机制,涉及到节日特别福利事项管理权限问题。根据我市三定方案文件,市级人社部门无权管理节日特别福利事项。
三、抗战老兵医疗待遇问题
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抗战老战士所享受医疗政策相对完善,待遇较为优厚。在乡抗日老战士等人员目前同其他城乡居民一样,享受居民医保制度。该制度由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而成,整合两年来,人社部门不断加以完善,使包括抗战老兵在内广大参保居民的整体医保待遇稳步提高,个人负担进一步降低。一是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各县区政府根据当地财力给予补助,免缴个人缴费。二是积极落实国家医改政策和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差异化支付政策,引导参保居民首选在基层就诊,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一级、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5%(基本药物为90%)和70%。三是对各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草药)费用,报销比例相应再提高5%。四是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患者年度内在同一定点医院再次或多次住院治疗,只扣一次住院起付线。五是对已认定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病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患者,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不设起付线,所用特定药物的报销比例为100%。
四、答复意见
抗战老兵功勋卓著,抗战老兵精神永垂不朽。抗战老兵待遇问题,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社会风气,事关抗战老兵尊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抗战老战士离退休待遇问题上,市委、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始终在生活上予以关心、在待遇上给予从优,不存在由于离退休早、工资基数低、与新退休人员相比离退休待遇偏低的问题;在其节日特别福利问题上,市级人社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离退休待遇政策,无权管理该事项;在其医保待遇问题上,我们将继续关注倾听包括抗战老兵在内的广大参保居民的呼声,根据临沂市实际,联合财政、物价、卫生计生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群提供优质医疗保险服务。
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能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谢谢!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