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蓝智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新型智库服务科学决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人社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您提案中涉及到的人事人才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目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42号)。《实施意见》结合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我省的实际情况,明确了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标准条件、重点任务、格局定位,提出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制度、建立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建立智库成果传播推介机制、建立智库成果交流与运用机制、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建立政策研究咨询激励机制等7个方面制度机制,并要求从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加强规划和管理、加强政策支持、加强资金保障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强化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组织领导。去年,我省参照中宣部做法,按照综合性智库和专业化智库的条件标准,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通过重点研究机构直通、单位推荐、组织研究的方式,遴选确定了15家智库作为我省首批重点新型智库建设试点单位。
总体上看,新型智库属于一个前景较好的新生事物,但在具体的组织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需要研究的新课题。作为人社部门来讲,优势是掌握一部分高层次人才资源,在人才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职能优势,在横向和纵向工作开展方面,与上下级和相关部门的联系都比较密切,可以为我市新型智库建设提供所需要的部分专家资源和一些服务工作。但是目前相关工作开展存在的一个最大的障碍在于政策方面,主要是我市目前尚缺乏一个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关于新型智库建设的政策文件,缺乏了政策引领,相关工作的开展可能会事倍功半。
结合您提案中列举的相关建议,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相关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工作调研,着力积累高端人才和高端平台载体,为我市新型智库建设做好人才储备,并不断拓展可以作为智库平台使用的平台载体的种类和数量,为我市新型智库建设尽力所能的力量。同时我们也期盼我市能够尽早出台关于新型智库建设的政策文件,在政策上就相关工作做明确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方向。
感谢您对人事人才工作的支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