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
为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合力的价格水平,给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报酬提供客观的市场参考标准,指导用人单位合力确定工资水平,经对我市2014年企业薪酬数据调查、分析,形成我市2015年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发布的148个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是抽取了我市280户企业,分别对制造业、物流运输业、居民服务业、金融业、水电燃气业、采矿业、销售业、建筑业等行业人工成本情况和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情况进行调查,取得了6.1万组有效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形成的。
二、各职业(工种)价位的低、中、高位数一般由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经济类型、经营规模和劳动者的素质决定,反映的是各不同经济效益水平的企业工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确定工资报酬时,应结合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考虑工资增长因素,根据各企业情况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各类企业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发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资指导价位是一种市场价格信息,不是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参照工资指导价位确定内部分配关系时,应结合本单位管理水平、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和各职业(工种)在生产经营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附件:临沂市2015年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