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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全市加强和改进就业创业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人社办发〔2015〕122号

[字号: ]  2015-11-26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加强和改进就业创业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加强和改进就业创业服务实施方案


全市民生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市人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主动认领任务,制定推进措施,积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全民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为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期完成,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任务目标

——2015年底:建成临沂创业大学。培训各类职业技能人才8万人,创业培训1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扶持1000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00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0000人。 

——2016年:9个县分别建成1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或零工市场;培训各类职业技能人才8万人,创业培训1.1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93%以上、扶持2000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500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2000人。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2万人,新增网上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

——2017年:培训各类职业技能人才8万人,创业培训1.1万人。每个县区至少建立1处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园区,创建省级基地和园区10处。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93%以上、扶持2000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000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000人。

二、重点任务分解及推进措施

(一)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方面

1、建设临沂创业大学

工作目标:2015年底前,临沂创业大学投入使用。

工作措施:(1)协调联系北京华普亿方集团,积极促成和临沂大学合作创建临沂创业大学,创业大学规划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协助华普亿方集团设立临沂创业大学筹建委员会,大力支持前期建设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投入使用。(2)整合创业培训优质资源,2016年、2017年,全市创业培训任务由创业大学承担,以创业大学为龙头,以我市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县区、孵化基地、创业园为辅导站,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实践孵化,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创业成功率不低于20%。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牵头领导:彭向荣

责 任 人:房华,各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2、建设零工市场

工作目标:2016年,9个县分别建成一处零工市场或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推动我市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工作措施:(1)加强协调调度,做到每月一调度,每季度到各县进行现场督导。(2)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教育、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3)完善零工市场服务体系,指导各县加快零工市场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综合服务素质和业务能力,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开发办

牵头领导:王君川、苗培连

责 任 人:张茂祥,各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3、打造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

工作目标:打造“临沂云就业”服务平台,2016年底前实现部分功能上线试运行,力争到2017年6月基本实现临沂云就业服务平台全市推广应用,提升全市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工作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整合移动客户端、电子地图、微信就业服务等信息资源,积极打造“临沂云就业”服务平台, 为城乡居民提供“互联网+就业”的个性化、订制化、精准化就业创业政策信息服务。(2)健全完善“临沂就业网、临沂人才网”等网络平台服务功能,进一步促进“山东公共招聘网”在我市的使用力度。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宣传和使用,引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网上就业,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求职招聘服务。(3)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人才信息系统,健全完善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抓紧推进行政村(社区)第四级网络系统建设,采用专线接入,租用专线宽带不低于2M;各级财政要将基层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线路列入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争取所有社区(行政村)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开发办

牵头领导:王君川、余永忠、苗培连

责 任 人:主尧、庞仕国、张东,各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二)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方面

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工作目标:2016年、2017年,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其中,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就业技能培训3.56万人,在岗培训1.18万人,使全市有培训意愿的新成长劳动力、重点群体等能够接受培训,就业质量逐步提高。

工作措施:(1)进一步加大《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工作落实力度。组织全市民办培训学校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招投标,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全面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2)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督促培训机构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规模。(4)建立完善政府补贴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和培训成果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5)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加大检查力度,监督、管理好各项补助资金,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开发办

牵头领导:王君川、牟峰

责 任 人:康珅,各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2、开展创业培训

工作目标:2016年、2017年,每年组织创业培训1.1万人,重点提升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的创业能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工作措施:(1)加强对创业定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按照《临沂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临人社发〔2014〕25号)规定,不断推动监督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2)加强对各县区的业务指导,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按照管理办法,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等形式,指导县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培训任务。(3)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加强创业指导服务。按照《临沂市“职业指导与创业指导+行动实施方案”》(临人社办发〔2015〕54号)文件要求,组织各县区创业培训师、创业咨询师、优秀企业家、自主创业典型代表、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等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活动。同时,依托省市人力资源网、创业服务网等网络平台,实行数据化管理,进一步搞好全市创业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开发办

牵头领导:王君川、孟翔

责 任 人:胡俊卿,各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

1、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工作目标:2015年底,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2016年、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3%以上。

工作措施:(1)大力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开展专场招聘会、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月等活动,努力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服务、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2)依托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实名登记系统、临沂大学生就业微信平台,做好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牵头领导:彭向荣

责 任 人:房华,各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2、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工作目标:2015年,扶持1000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2016年、2017年扶持2000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工作措施:(1)大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将任务指标分解并下达县区,定期调度各县区任务指标完成情况。(2)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建设,大学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创业的,可享受场地租金减免、水电物业补贴、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项目筛选等优惠扶持政策。(3)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工商注册优惠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全方位帮扶大学生自主创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牵头领导:彭向荣

责 任 人:房华,各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3、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

工作目标:2016年、2017年,每年评估认定不超过10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2016年,创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2处,2017年,创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3处。

工作措施:(1)指导各县区积极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申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按照《临沂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初审和现场评估,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50万元。(2)积极申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指导申报单位做好材料申报、现场答辩、实地评审等工作,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除省级奖补资金外,市里再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20万元。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牵头领导:彭向荣

责 任 人:房华,各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四)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

1、积极推进城镇新增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工作目标:加大就业创业工作力度,筹划建设一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和城乡就业双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获得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2015年底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2016年实现困难人员就业65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2万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2万人,实现网上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2017年实现困难人员就业7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3万人。

工作措施:(1)联合人社、发改委、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力量,建设一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为广大求职者和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的人才开发、测评、培训等各类服务。(2)加快建设“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为城乡居民提供丰富、便捷、高效、精准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努力实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3)建设充分就业型社区、智慧就业型社区、就业服务标准化社区,实现社区与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提升社区平台综合服务能力。(4)大力开展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就业。联合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系列活动,为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搭建交流平台,缓解供求矛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5)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商务局、商城管委会等部门,加大电商培训力度,引导和促进电商发展,促进“网上就业”,实现新型业态的就业和创业。(6)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制度和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开发办

牵头领导:王君川、苗培连

责 任 人:姜开秋、庞仕国,各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2、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工作目标: 2016年底,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工作措施:(1)分解任务到各县区,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协调调度,及时掌握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2)做到劳务输出与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相结合,加强对外派务工服务机构管理。做好跟踪管理服务,使外出务工人员有序流动。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吸纳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3)严格考核评估制度,对目标完成好的县区通报表扬,对完成不好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年底把考核评分情况纳入市对县区的考核范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开发办

牵头领导:王君川、苗培连

责 任 人:张茂祥,各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为确保就业创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邢军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附后)。分管负责同志要围绕实施就业创业民生事项,主动认领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要主动靠上,逐级细化落实责任,按照具体化、项目化、数量化的要求,精心制定工作举措,严把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实施。

(二)注重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形成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合力,营造就业创业良好环境。局各科室、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充分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共同完成好就业创业各项目标任务。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同时要认真研究国家、省制定的优惠政策,创新推进措施,全力抓好落实。

(三)严格督导督查,提高工作实效。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度、台帐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复核问效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就业创业事项督查力度,对按时完成任务的科室、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底检查等方式,督促全局就业创业事项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附件:1、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和改进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加强和改进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就业创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和改进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邢  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君川  党组成员,市人力资源开发办主任

黄旭泽  调研员

彭向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永忠  市人力资源开发办党总支书记

成  员:孟  翔  市人力资源开发办副主任

牟  峰  市人力资源开发办副主任

于  洋  市人力资源开发办副主任

苗培连  市人力资源开发办副主任

房  华  就业促进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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