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检查各县区对“五进四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服务活动的开展情况,掌握近期各项就业创业重点政策贯彻落实、重点工作的进展动态,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全市信息宣传暨“五进四送”活动推进会议精神和市人社局关于“五进四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服务活动文件的情况。主要查看“五进四送”活动方案和活动进度配档表制定、成立开展“五进四送”活动领导小组(或确定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县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对“五进四送”活动的了解等情况。
2、各项活动重点环节、重点载体的推进情况。主要检查各类政策宣传材料发放情况,包括:《就业服务一本通----山东省公共就业服务手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汇编(上、下)》是否发放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人手1套(本))、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每所1套(本));6类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明白纸向各类用人单位和城乡劳动者的免费宣传发放情况;临沂市就业宣传海报(每套4张)在本县区辖区所属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每所1套喷绘质料的海报)、社区或村居(每个社区2张:技能培训、就业援助;村居2张: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的发放张贴情况。就业创业政策“两播放”情况,主要是《农民工政策宣传动漫光盘》在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播放情况,各县区为社区村居支部书记起草的《就业创业政策广播稿》及播放情况。
3、“五进四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服务活动中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检查在“进校园”活动中,开展招聘会、发放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材料、开展各项培训或其他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情况,重点查看招聘会用人单位岗位登记表及招聘简章、开展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记录等;在“进企业”活动中,开展的本地企业用工调查情况,重点查看调查表、汇总表、调查报告等;在“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中,开展的就业援助情况,重点查看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等)调查登记表(包含就业困难人员技能培训需求、就业失业状况调查)以及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明细台帐等;在“进农村”活动中,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登记(包含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转移就业、返乡创业调查)、与省市县“第一书记”帮扶村开展就业帮扶等情况,主要查看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汇总登记表、与“第一书记”召开就业帮扶座谈会议记录或走访记录等相关材料。
4、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主要查看开展各项活动的图片、视频影像资料、在县级以上平面媒体上刊发的信息宣传稿件、活动台帐资料汇总整理情况等。
二、督查方式
县区自查自纠。各县区要认真对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五进四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5〕3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五进四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5〕34号)和全市就业信息宣传暨“五进四送”活动推进会议的具体要求,对每项活动的每个重要环节工作任务的开展情况,对取得的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等深入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报市局。
全市现场督查。市里将从部分县区、市局相关科室(单位)抽调专人,分组赴各县区进行现场督查。督查主要按照先社区(村居)、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最后到县区人社局的顺序,采用深入到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基层平台、社区(村居)实地明查暗访。明查暗访结束后通知县区人社局,并听取县区工作汇报、现场查看活动进展情况资料、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督查。
总结整改落实。各督查组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各县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年底整个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市局。
三、时间及方法
拟定于10月下旬进行督查,原则上每个县区1天。具体的督查时间由各督查小组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自行确定。
四、具体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针对督查内容开展自查。要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开展好相关活动,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扎实的成效。
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工作要求。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并依此起草活动进展情况通报,送各县区党委政府和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
各县区的自查报告要于10月28日下午17:00前、“五进四送”活动总结于2016年1月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