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管用人单位:
为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强化信用管理,更好地规范市管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行为,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临沂市市管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等级认定办法》和《临沂市市管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临沂市市管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等级认定办法》和《临沂市市管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