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治办:
2015年7月10日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5〕53号文件加强我省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提高认识,从意识层面上确立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要积极行动,严格对照省厅要求,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推进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组织领导,真正发挥调解工作在解决劳动争议方面的巨大作用。
三是要及时反馈,各县区把握好工作进度,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及时向市局和综治办反馈。
联系人:荆淑伟 8059836
邮 箱:lyldzc@126.com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