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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临人社发〔2015〕17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程序,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201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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