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4〕82号)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了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含参照管理)的市直部门(单位)2014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请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公务员2014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中的名额,确定本部门(单位)优秀等次人员。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各部门(单位)派驻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骨干企业培植办公室、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北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心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临沂国际商贸名城建设推进办公室、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选派担任“第一书记”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不参加派出单位的考核,由相关部门进行年度考核。为便于考核组织实施,上述单位按参与考核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人员总数划定优秀名额。
附件:市直机关公务员2014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