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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字号: ]  2013-12-25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一、什么是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市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350号),确定将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以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我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三、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有哪些?

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四、符合条件的居民怎样参保缴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进行参保登记、缴费。我市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一次性缴纳,集中缴纳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

五、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要缴多长时间的保险费?

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平邑于200912月、沂水和费县于201010月开始新农保试点,我市20117月两项制度全覆盖),45周岁(不含)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六、政府对参保人有哪些补贴?

1、缴费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缴费即补。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高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相应提高。

2、基础养老金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3、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补贴: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同时给予30元缴费补贴。

七、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年满60周岁(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提前5年)、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在之前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八、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给的基础养老金加在一起,就是参保人每月能领取的养老金待遇。

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支付,目前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今后将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和利息组成。

九、居民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

参保人到达领取年龄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需及时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到所在村居(社区)办理待遇领取申报手续。居民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可以持经办机构发放的银行卡到指定金融服务机构领取。

十、参保人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去世如何处理?

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政府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600元。

十一、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期间跨地区转移,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年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待遇。

十二、重度残疾人参保政府有什么特殊政策?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同时给予30元缴费补贴。

    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可以提前5年领取待遇。

十三、老农保与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参加老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60周岁以下、且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停止领取养老金,并应按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继续缴费,到达领取年龄后,按规定分段计算养老金标准,合并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年满60周岁、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且符合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原老农保待遇与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合并领取。

十四、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如何处理?

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国家将出台衔接办法,在国家和省出台两项制度衔接办法前,对其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暂时予以封存。

十五、参加了老农保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如何处理?

已经开始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停止领取,将老农保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未开始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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