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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号: ]  2016-03-23   阅读次数:  来源:

 

临人考函〔2016〕8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8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各级别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考条件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9:00至2016年4月1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7日9:00至2016年4月14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9:00至2016年4月15日16:00。具体报名程序:
  1、应试人员登陆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无需再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期间登陆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下载打印《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1份,同时根据报名条件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和《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4、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办理资格初审手续。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在通过人员的《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和《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公章。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考试审核窗口(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临沂市就业保障服务大厅1楼(东门进入),联系电话:0539—8609927,联系科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盖章后的《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5)盖章后的《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6、应试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应试人员可于4月13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三)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四)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9:00至6月19日14:30。
  (五)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济南、青岛、枣庄、潍坊、莱芜、聊城、菏泽设置考区。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信息设置为:
 

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38


02.助理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2.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03.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3.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5.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七、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31号)文件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八、考试用书及大纲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编:100032,电话:010-58124852,58124840,58124841。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名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附件:1、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花名册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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