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施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参加免2科报考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9:00至2016年4月1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7日9:00至2016年4月1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9:00至2016年4月14日16:00。具体报名程序:
1、应试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cpta.com.cn),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期间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cpta.com.cn)下载打印《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同时根据报名条件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交资格证书、聘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和《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4、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办理资格初审手续。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在通过人员的《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公章。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考试审核窗口(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临沂市就业保障服务大厅1楼(东门进入),联系电话:0539—8609927,联系科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盖章后的《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根据免试条件提供);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6)盖章后的《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6、应试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4月12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三)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四)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9∶00至5月22日14∶30。
(五)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潍坊市设置考区。
六、收费标准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和《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31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考试费每人50元,其他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36元。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