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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号: ]  2016-02-22   阅读次数:  来源:

临人考函〔2016〕3号

关于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省直驻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5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及科目(模块)
  参加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请按照《2014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代码表》(详见附件1)所列科目(模块)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一)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者,须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另外还应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
  作的特点,在第4、6、7、8、9、10、11、12、13类科目(模块)中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直接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RSKS.LYRS.GOV.CN)进行报名。
  报名时应首先按照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本人信息、选择报考科目(模块),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然后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审核表》),考生本人留存一份,另一份由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表》一经打印,报考人员的信息将无法修改。考生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模块)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临有关单位负责审核本县区、部门(单位)报考人员的《审核表》,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汇总后存档备查。
  报考人员需在本单位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网上缴费方可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按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时间安排
  2016年度考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考试预计于4月上旬组织实施,2016年2月29日至3月7日报名、缴费,2016年3月21日至4月5日下载、打印准考证;第二批报名工作预计在6月份组织,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报名及考试批次,并按规定时间及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参加当次考试,不可延期。
  (三)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31号),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模块)61元,不再另行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用书
  订书工作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通过 “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自行订购。
  四、考试有关事项
  各级、各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通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报考人员在报考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考试科目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今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在以往各类人事考试因严重违纪被通报、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附件:2014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代码表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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