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考函〔202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10日 |
09∶00—12∶00 |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
14∶00—17∶00 |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五)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报名系统显示的级别为“出版一科”)。
(六)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上传学历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在报名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应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七)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8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20日9∶00—8月25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选择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县区为核查点;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市直核查点(在临沂市范围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合格证书由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发放)。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请谨慎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所在地县区负责,市直单位资格核查工作由市直核查点负责(各核查点信息表详见附件),现场核查时间统一定于8月12日9:00至8月19日1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核查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19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到各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仅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提供)
(5)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到各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报考级别为“出版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明(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各核查点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8月19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级别为“出版一科”的应试人员,仍须到各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核查点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五)各县区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县区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县区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各核查点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
(七)应试人员须在2021年9月30日9∶00至10月10日14∶05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八)202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济南设置考区(考试地点)。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0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03.中级 |
02.出版2科 |
1.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 |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
01.出版 1科 |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
04.初级 |
02.出版2科 |
1.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 |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
01.出版1科 |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8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8元。
八、考试安全与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县区要坚决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并与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县区要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防范打击有组织的考试作弊行为,确保报名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核查点信息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核查点信息表
序号 |
核查点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兰山区 |
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11号楼4楼409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0539-8198534 |
2 |
罗庄区 |
罗庄区财税大厦16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0539-8243206 |
3 |
河东区 |
河东区东夷大街,区行政中心院内西北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5楼,人事考试中心 |
0539-8381625 |
4 |
郯城县 |
郯城县人防大厦14楼,郯城县人事考试中心 |
0539-6107409 |
5 |
兰陵县 |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8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 |
18854462988 |
6 |
沂水县 |
沂水县正阳路19号,沂水县人民政府四楼沂水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0539-2219959 |
7 |
沂南县 |
沂南县人社局服务中心一楼大厅C区职业技术鉴定窗口 |
0539-3880805 |
8 |
平邑县 |
平邑县城银花路与明生路交汇处南200米路东、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楼专技科 |
0539-4688009 |
9 |
费县 |
费县人社局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0539-2110202 |
10 |
蒙阴县 |
蒙阴县叠翠路189号,蒙阴县人社局二楼人事业务大厅 |
0539-4272674 |
11 |
莒南县 |
莒南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莒南人社局办公楼703室 |
17662877823 |
12 |
临沭县 |
临沭创业大厦(光明北路东150米)4楼446考试培训中心 |
0539-2983277 |
13 |
高新区 |
高新区新华路39号管委会办公大楼352室 |
0539-7979750 |
14 |
经济开发区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9楼党工委组织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0539-8800512 |
15 |
临港区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厉家寨中兴企业商务发展中心806室 |
0539-7668656 |
16 |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大楼227办公室 |
0539-4103881 |
17 |
市直 |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部H26号窗口(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 |
0539-8773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