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计划

当前位置: 考试网首页 >> 考试计划 >> 正文



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号: ]  2015-07-24   阅读次数:  来源:



  临人考函〔2015〕2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7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考试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施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有关规定执行。即: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56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造价工程师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114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57元。
  五、报名方式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9:00至8月13日16:00,资格初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9:00至8月17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5年8月3日9:00至8月20日16:00。具体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登陆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如应试人员报名时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参加过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系统直接置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2、网上报名期间登陆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下载打印《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3、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同时根据免试条件提交有关证件。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4、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考试审核窗口(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临沂市就业保障服务大厅1楼(东门进入),联系电话:0539—8609927,联系科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盖章后的《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提供);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6)盖章后的《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6、应试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系统会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应试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应试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应试人员通过考前资格审查后,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将向用户手机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三)报名信息修改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5、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六、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9∶00-10月18日14:30。
  七、有关事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五)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17市设置考区。

  附件:1、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7月24日                               








    返回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