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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号: ]  2015-05-12   阅读次数:  来源:

临人考函〔2015〕16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初级

10月18日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闭卷笔答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

10月18日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

10月18日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开卷笔答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根据我省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当年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备案,对符合当年使用标准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该证明在省内当年度的评审工作中有效。
  三、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按照《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3)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考范围、条件及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1元。
  五、报名方式
  我市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上进行,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9:00至2015年8月4日16:00,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9:00至2015年8月7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9:00至2015年8月10日16:00。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考区所属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临沂市报考人员的考区为“临沂”。
  (二)网上报名期间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和《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1)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
  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和《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1)上加盖单位公章。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考试审核窗口(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临沂市就业保障服务大厅1楼(东门进入),联系电话:0539—8609927,联系科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盖章后的《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盖章后的《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1)。
  (六)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按属地管理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临沂市报考人员的考区为“临沂”。
  (二)网上报名期间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
  下载填写《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使用),并粘贴个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聘书(聘文)等有关证件材料。
  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和《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1,一式两份)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留存1份盖章后的《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
  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和《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1,一式两份)上加盖单位公章。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评审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人才规划大厦4楼,联系电话:0539—8609932)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统一在审核通过人员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和《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1,一式两份)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核、资格初审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3、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聘书或聘文;
  5、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6、继续教育证书;
  7、盖章后的《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8、盖章后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
  9、盖章后的《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1,一式两份)。
  (六)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考试审核窗口(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临沂市就业保障服务大厅1楼(东门进入),联系电话:0539—8609927,联系科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3、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聘书或聘文;
  5、盖章后的《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6、盖章后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
  7、盖章后的《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1)。
  (七)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六、准考证打印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9:00-10月18日14:30。
  七、有关事项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打印出《资格考试报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三)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2015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内容不变,延续使用2014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考试用书共2本,《统计业务知识》(初中级)和《统计相关知识》(中级)。准备考中级职称的学员,需要购买教材《统计业务知识》及《统计相关知识》共2本。为了帮助考生更有效地做好考前复习工作,2015年将继续提供《学习指导与习题》,作为考试用书的配套复习资料。这套《学习指导与习题》是根据考试大纲对各知识层次的不同要求,针对考生在复习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指导。练习题的形式与考试题型一致,通过练习,巩固学习成果,加深对知识要点的理解,提高考生的应试能力与应试技巧。同样准备考初级职称的学员,只购买《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即可。准备考中级职称的学员,需要购买《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及《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共2本。
  2015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均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发行。
  (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违纪条款严肃处理。
  (五)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市设置考区。
  附件:
  1、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2、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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