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9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厅研究制定了《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人社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人社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省“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的脱贫攻坚总体布局下,坚持“稳中求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职能优势,加大力度,创新方式,精准施策,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行动内容
(一)精准对接行动
1.建立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对接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广泛搜集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岗位信息,形成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
2.开展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贫困地区,对贫困劳动力集中的乡镇,实施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
(二)专场招聘行动
1.召开扶贫专场招聘会。充分发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召开扶贫专场招聘会,针对贫困劳动力不同求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招聘服务。
2.开展“送政策、送信息”活动。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贫困家庭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信息,让他们掌握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的渠道。
(三)创业指导行动
1.促进创业带动脱贫。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导高校毕业生、在外经商人士等人员到贫困地区返乡下乡创业,促进创业带动脱贫。
2.组织创业指导服务。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组织知名专家、企业家、创投人士深入贫困地区,为贫困地区创业活动提供指导服务,通过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四)技能扶贫行动
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项目制、定岗定向制等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
2.探索托管运营模式。针对贫困地区技工院校师资力量薄弱、生源欠缺等问题,可根据院校的实际需求,协助引入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商一致的可托管运营,提升贫困地区技能培训水平。
(五)市场援助行动
1.开展对口交流合作。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发达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组织贫困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发达地区短期培训、实地观摩,建立跨区域交流机制。
2.引导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加强劳务对接,参与劳务协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级人社部门综合考评体系,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推动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扶贫、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各地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责,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安排,同时支持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各项行动。
(三)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推动“五项行动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四)强化作风建设。要按照人社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树立底线意识和问题导向,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彻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严格财务纪律,规范资金管理,杜绝作风和腐败问题。
(五)营造良好环境。要及时总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推广,引导更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各地在推动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成效及时报告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