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其他相关 > 正文

返回首页

其他相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

人社部发﹝2019﹞115号

[字号: ]  2019-11-07   阅读次数:  来源:人社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不断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再取消42项由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见附件),现予以公布。相关证明材料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取消。
  附件:1.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2.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10月28日                  



 

    返回    打印     关闭
分享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 3713000005 鲁ICP备05026973号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491号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邮编:276000  电话:053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