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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鲁人社规〔2017〕16号

[字号: ]  2017-09-01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2015年3月18日印发的《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鲁人社发〔2015〕14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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