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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全省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0〕20号

[字号: ]  2020-05-21   阅读次数:  来源:人社厅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加强全省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级评委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提高职称评审质量,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决定对全省中级评委会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摸底,并对中级评委会进行核准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备案的范围
  全省中级评委会。中央驻鲁单位的中级评委会不在我省审核备案范围。
  二、组建中级评委会的条件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请组建中级评委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
  (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中、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四)熟练掌握职称评审工作,具有开展中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三、核准备案需报送的材料
  (一)现有中级评委会组建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
  1.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工作自查报告:中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总结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评审工作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提出对中级评委会保留或撤销的意见,以及对职称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2.《现有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3.2017年度至2019年度中级评委会评审工作方案、评委会专家名单及公布文件。
  (二)拟组建中级评委会需报送以下材料:
  1.中级职称评委会组建申请报告:拟组建中级评委会的单位要根据中级评委会的组建条件,说明人才队伍的情况、组建的优势和理由,并提供充足佐证材料;
  2.《拟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四、核准备案程序
  (一)省直部门(单位)、省管企业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应于5月2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我厅核准备案,逾期不再受理。我厅将对上报的中级评委会进行综合评估,对备案同意的中级评委会进行公布。
  (二)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市所属的中级评委会进行核准备案,核准备案情况总结及中级评委会名单应于6月5日前报我厅,报备后统一对外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中级职称是职称制度体系中承上启下的一个重要层级,中级职称评审是稳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储备和促进高层次人才脱颖而出的有力抓手。各市、各部门(单位)及各中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和总结,填写相关表格及材料及时报送。中级评委会备案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重新核准备案,未经审核备案公布的中级评委会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联 系 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李永彦
  联系电话:0531—86902381,0531—86912801(传真)
  邮    箱:liyongyan@shandong.cn
  附件1:现有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拟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情况统计表.xls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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