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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同意青岛等市开展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工作的批复

鲁人社函〔2020〕57号

[字号: ]  2020-08-28   阅读次数:  来源:人社厅    

青岛、烟台、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的《关于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展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请示》(青人社〔2020〕27号)、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的《关于烟台高新区开展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特色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试点的申请》(烟人社〔2020〕18号)及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的《关于申请组建临沂高新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请示》(临人社〔2020〕9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青岛市在西海岸新区开展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同意烟台市在高新区开展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同意临沂市在高新区开展物联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请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向开发区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8号)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2020年底前要完成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标准条件、完善评审专家库等工作;2021年起开展职称具体评审工作。要科学合理制定标准条件,贴合新职业、新群体人才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通过专家论证、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征求省级行业人才主管部门意见后制定实施。
  三、加强宣传报道,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开发区(高新区)等相关领域企业支持和参与职称工作,充分调动新职业、新群体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职称评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工作经验总结积累,为全省开发区(高新区)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我省开发区(高新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走向常态化、制度化。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原文链接:关于同意青岛等市开展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工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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