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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关于印发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鲁人社规〔2016〕5号

[字号: ]  2017-02-06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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