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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178号

[字号: ]  2016-12-12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商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同意,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由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向各地发送2016年度有关资格考试成绩光盘和合格人员名单。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发放证书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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