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劳动关系 > 正文

返回首页

劳动关系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翻印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人社部〔2020〕8号文件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通知

[字号: ]  2020-02-12   阅读次数:  来源:市人社局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2月1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印发了《关于转发人社部〔2020〕8号文件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为抓好贯彻落实,现翻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总工会           
  临沂市企业家协会    临沂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2月11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企业家协会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
  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0〕8号文件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和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企业家协会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2月10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返回    打印     关闭
分享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 3713000005 鲁ICP备05026973号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491号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邮编:276000  电话:053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