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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7〕212号

[字号: ]  2017-08-16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定于2017年8月26日进行。为做好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定于2017年8月26日上午8:30-10:00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在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顺延安排。
  技师考核方案:技师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具体时间见《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技师考核时间》(附件1),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答题卡方式,操作技能考核准备通知单于8月14日发至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考务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规则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4号)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考务管理。
  (一)做好考点安排。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根据报名情况,合理安排考点,认真布置考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所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
  (二)做好准考证打印及发放。各考点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做好考场编排,并做好准考证打印及发放工作。
  (三)严肃考场纪律。各市要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理论知识监考,具备考评员资格的人员担任操作技能考评。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考场纪律。
  (四)加强巡视、督导。各市要选派正式在编人员,安排到各考点进行巡视、督导,明确任务,落实分工,强化责任。省厅将派督导小组赴各市对考核工作进行巡视督导。
  (五)制定突发情况预案。针对考前、考中以及其他不可预测因素,研究制定突发情况预案,防控意外风险。
  三、试卷发放、回收、阅卷
  (一)试卷发放。
  1.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初、中、高级试卷由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卷、印刷及发放。
  2.技师等级试卷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印刷,各市须安排两人持介绍信、身份证于8月24、25日领取,领取地点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印刷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23号院内),联系电话0531-86937547。
  (二)试卷回收、阅卷。
  1.初、中、高级试卷由各市负责回收,并组织阅卷。
  2.技师试卷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阅卷。各市应在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2日内,将理论知识试卷及答题卡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信息技术科;操作技能考核结束后将技能成绩按准考证编号顺序填写《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人员成绩名册》(见附件2),打印纸质1份和Excel电子版连同技能试卷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信息技术科。
  (三)严格保密管理。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试卷的组卷、审核、印刷、发放及回收工作,完善试卷交接程序,相关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责任,严格试卷管理,确保试卷保密安全。
  四、申报评审材料报送
  各呈报单位要对申报技师材料进行分类,需要报送的材料要求如下:
  1.将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排序、编号。
  2.将《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师推荐评审简表》(附件3)按编号排序装订,报送纸质材料一式3份。
  3.将《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师推荐评审汇总表》(见附件4)使用A4纸打印,并应先按照工作单位进行排序,再按照职业(工种)排序装订,序号要与申报材料编号一致。汇总表报送纸质一式3份和Excel电子版材料。
  4.反映本人技能水平的论文或技术总结1份。
  5.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呈报材料应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打印规范清晰。论文或技术总结和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每人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上填写申报人员编号、姓名、职业(工种)、申报市(单位),以及内装材料的名称和份数。
  6.各市请将参加技师等级考生综合评审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在领取技师等级试卷时,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指导科。
  五、成绩公布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初、中、高级工理论和技能考核成绩填写《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人员成绩名册》纸质版一份和Excel电子版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信息科备案。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技师理论、技能和综合评审成绩下发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30天公布成绩;各单位统一到各设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取技术等级考核人员成绩名册。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鉴定指导科   林  林 0531-86012203
  标准命题科   张金刚 0531-86019112
  信息技术科   王  飞 0531-86955610
  刘宗顺 0531-86015316
  

       附件:鲁人社字2017-212号

                 212号附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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