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公共就业 > 正文

返回首页

公共就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字号: ]  2020-05-06   阅读次数:  来源:人社厅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活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鲁人社字〔2019〕196号),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创建补贴项目
  (二)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补贴项目
  (三)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奖补项目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奖补项目
  (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重大发展战略奖补项目
  (六)人力资源服务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研修培训补贴项目
  (七)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活动奖补项目
  二、申报安排
  (一)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创建补贴项目
  1.申报条件
  (1)有科学的规划论证。按照我省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园区的产业定位、功能布局、服务体系、运营模式、发展规划等进行充分论证,并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报告。
  (2)有基础的承载能力。用于支持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孵化发展的办公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楼宇型基地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公共交通、停车、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备。
  (3)有一定的聚集能力。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并具有较强的成长性,总量不少于20家。
  (4)有完备的运营能力。有专门的产业园管委会或专业化的机构负责运营管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科学规范的机构评估准入、跟踪服务等园区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有促进园区建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能够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创业指导、融资服务以及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
  2.申报材料
  (1)《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规划论证报告,主要包括上述申报条件所列内容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3)已出台的扶持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入驻机构享受房租补贴、物业补贴、水电费补贴以及园区协助落实税费减免、相关创业补贴等证明材料。
  (4)入驻机构名册及其基本信息、相关证照复印件等。
  3.组织实施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各市局”)负责对园区创建情况进行考察评估,统筹考虑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创建申请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厅”)。省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对拟同意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给予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补贴。
  (二)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补贴项目
  1.申报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范运营,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管理服务,经济效益稳健快速增长,对区域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在园区平台建设、政策扶持、管理运营、服务保障、培育孵化、合作交流等软硬件方面,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效果良好。
  (3)入驻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规范发展,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2.申报材料
  (1)各市局出具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产业园自获批建成以来的运营管理基本情况、产值和税收情况、优惠政策兑现情况、入驻机构发展情况、组织开展各类业内交流活动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参与公益性社会服务情况以及下步发展思路等。
  (2)展现园区现实面貌图片(10幅以内,jpg格式),下配简要文字说明。
  3.组织实施
  各市局负责对本市域内国家级、省级园区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报省厅。省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对合格园区,给予每家20万元运营补贴。
  (三)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
  (1)依法成立、主营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且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3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管理严格规范,服务设施完备,服务制度健全,服务水平领先,服务业绩优良,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无失信行为,享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
  (4)认真落实诚信服务制度,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
  近3年内曾获评为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不再参加本年度评选。
  2.申报材料
  (1)《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推荐表》。
  (2)各市局出具的信用中国(山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3)各市局出具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组织实施
  各市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推荐1-2家机构报省厅。省厅负责组织专家评审,拟定“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厅行文确定,并给予每家10万元奖补。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
  (1)合法经营,诚信服务,市场前景良好,2019年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三年,且近三年内营收持续增长。
  (3)致力于创新服务产品、技术或模式,满足市场专业化需求、引领或促进行业发展。
  2.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奖补申请表》。
  (2)2019年缴税凭证。
  (3)创新服务相关辅证材料。
  3.组织实施
  各市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推荐不超过5家机构报省厅。省厅负责组织专家评审,拟定享受成长创新补贴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厅行文确定,并给予每家20万元奖补。
  (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重大发展战略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
  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稳就业、脱贫攻坚、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等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开展一系列助力行动,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取得显著实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重大发展战略奖补申请表》。
  (2)能够充分体现开展助力行动成效的相关辅证材料。
  3.组织实施
  各市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推荐不超过5家机构报省厅。省厅负责组织专家评审,拟定享受奖补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厅行文确定,并给予每家20万元奖补。
  (六)人力资源服务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研修培训补贴项目
  1.申报条件
  (1)承担培训项目单位应为依法成立、获准并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三年、具有丰富人力资源培训经验和业内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
  (2)培训项目应有明确可行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应包括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法规政策、人力资源服务规范和业务理论、人力资源服务实务操作等方面。
  (3)培训项目应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指导,或委托国内外知名高校,遴选确定授课教师。
  (4)有详实的经费预算方案。
  (5)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2.申报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申请表》。
  3.组织实施
  各市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承担培训项目单位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推荐1-2个培训项目报省厅。省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研修培训项目。其中,对省内培训项目,给予每班次不超过10万元补贴;省外或国(境)外培训项目,给予每班次不超过20万元补贴。
  (七)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活动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
  (1)举办展会论坛等活动,应符合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扩大我省行业影响力,有利于我省重点发展领域和特色产业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引进、开发和优化配置,应为具备一定规模且以人力资源服务为主题内容的全国性、全省性公益人力资源服务展会、高端论坛、技术峰会、推介会、招聘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各类活动须有严密的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详实的经费预算方案。
  (2)进行课题研究和标准化制定,应重点围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前沿理论动态开展研究,或主导、参与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结题时间不超过2年或能够在1年之内取得成果。
  2.申报材料
  举办展会论坛活动,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业大型活动申请表》。
  (2)活动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进行前沿课题研究和标准化制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业课题研究(标准化建设)项目申请表》。
  (2)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意见、项目实施方案或任务总结报告等。
  3.组织实施
  各市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对项目单位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推荐1-2个项目报省厅。省厅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活动奖补项目。对举办展会论坛活动的,给予每场活动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于进行前沿课题研究和标准化制定的,给予每项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在组织实施好上年度项目的基础上,结合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际,统筹谋划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暂停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展会论坛等活动,在具备重新启动条件后,严密组织实施,加快执行进度,确保2020年内完成并取得实效。经评估无法按时完成上年度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申报本年度对应类别项目。
  (二)各项目申请单位要逐一对照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不得缺项漏项,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对材料质量较差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酌情予以扣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对已获取的资助资金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三)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采用无纸化报送方式进行,各市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申报格式要求(附件1),将所有申报材料刻制成数据光盘,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数据光盘寄送省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请各单位自行留存好原版申报材料备查。
  (四)各市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跟踪调度上年度批复资金扶持项目执行情况,认真开展总结评估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报送2019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联 系 人: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侯雪
  联系电话:0531-88597679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附件:1. 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2. 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申请表
      3. 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推荐表
      4.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奖补申请表
      5.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重大发展战略奖补申请表
      6. 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申请表
      7. 人力资源服务业大型活动申请表
      8. 人力资源服务业课题研究(标准化建设)项目申请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返回    打印     关闭
分享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 3713000005 鲁ICP备05026973号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491号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邮编:276000  电话:053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