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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字号: ]  2023-06-20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2〕13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88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条件及材料
  (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项目
  1.省级产业园申报条件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4号)要求,满足规划论证充分、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集聚度高、运营管理科学、政策体系完备、社会效益显著等条件。其中,设立一个园区的,其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设立多个园区的,核心园区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园区总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入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少于20家,办公面积占园区总面积60%以上,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2.申报材料
  (1)申报公函(以设区市政府名义或经设区市政府同意)。
  (2)《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项目申请表》。
  (3)产业园建设规划论证报告。
  (4)促进行业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
  (5)入驻机构名录和经营管理情况报告。
  3.新确定的国家级产业园和分园,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复文件为准。
  4.省级产业园增设分园的,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增设。分园建筑面积、入驻机构、年营业收入等数据指标,原则上不低于省级产业园申报条件的60%,并满足其他申报条件。
  (二)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项目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三个项目。
  1.基本要求。以上项目申报时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并提供相关基础材料。
  (1)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①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达到一定业务规模,制度完备,管理规范,业绩优良。
  ②银行、纳税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无有效信用投诉记录,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各类“黑名单”。
  ③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具有较高的服务满意度和社会声誉。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符合相关规定。
  (2)基础材料
  ①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材料(申报当月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等)。
  ②为全省重点产业、企业和工程项目等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记录。
  2.分类要求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项目:
  (1)申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①有一定的发展规模或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服务产品(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除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不含代收代付部分),近两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②率先开发运用人力资源服务前沿技术和高端产品,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在行业内起到标杆作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高。
  满足上述条件,取得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赛奖项或相关品牌荣誉,或获得风险投资的,评审时优先考虑。
  (2)申报材料
  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项目申请表》。
  ②上两年度财务报表、纳税凭证。
  ③创新服务相关佐证材料。
  ④奖项或品牌荣誉相关佐证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项目:
  (1)申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①年度内受用人单位委托,通过招聘、猎头等方式成功选聘省外人才、回引本省户籍人才、留用属地高校毕业生等。
  ②选聘人才须通过用人单位试用期考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已全职到岗工作;或柔性引进,且用人单位已发布任职通知。
  ③年度内为省内各类用人单位成功选聘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不低于5人;或市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不低于20人;或年薪超过30万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科研攻关人员不低于20人;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获得博士学位人员不低于50人;或省、市级党委政府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人才分类目录、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所列人员不低于100人。
  (2)申报材料
  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项目申请表》。
  ②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猎头(引才)服务合同、服务费结算证明。
  ③选聘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任职证明。
  ④选聘人才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中③对应的资质证明。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项目:
  (1)申报条件(至少具备一条)
  ①年度帮助实现新增就业人数(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为主)超过3000人(其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不少于50人),或年度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人数超过300人。
  ②年度帮助省内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中西部省份脱贫人口到我省就业总计500人以上。
  ③年度服务《山东省规模以上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缺工企业50家以上或解决目录内职业(工种)用工3000人以上。
  ④年度为不少于10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村级组织,提供急需必需的专项招聘、人才寻访、管理咨询、劳务品牌培育等人力资源服务。
  ⑤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零工服务、创业就业指导等服务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规模大且成效显著,并获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表扬。
  (2)申报材料
  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项目申请表》。
  ②《帮助实现就业人员名录》。
  ③能够充分体现促就业实绩和成效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人力资源服务业对接交流活动项目
  1.申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符合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需要,具备一定规模且以人力资源服务为主题,能有效扩大行业影响力的国际性、全国性或全省性交流活动。
  (2)预期或实际效益明显,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稳就业保就业、双招双引等有实质性促进作用。
  (3)活动须有严密的组织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详实的经费预(决)算方案等。
  2.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业对接交流活动项目申请表》。
  (2)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等。
  (3)往期举办同类活动案例材料。
  (四)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培训内容应包括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法规政策、人力资源服务规范和业务理论、人力资源服务实务操作等。
  (2)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或业内知名人士进行授课指导,或委托国内外知名高校遴选确定授课教师。
  (3)培训目标明确,内容丰富实用,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显著,满意度高。
  (4)有详实的经费决算方案。
  (5)培训时间一般为3-5天。
  2.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申请表》。
  (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等。
  (3)培训效果、学员满意度佐证材料。
  (五)人力资源服务业理论及标准化研究项目
  1.申报条件
  重点围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前沿理论动态开展研究,或主导、参与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结题时间不超过2年。
  2.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业课题研究(标准化建设)项目申请表》。
  (2)结题报告。
  (3)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二、相关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和本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要广泛宣传,坚持质量优先,切实评选推荐出优质项目。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逐一对照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如实填报,确保质量,不得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对已获取的资金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三)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申报项目全面审核把关,经会议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形成书面推荐意见,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省厅。对存有违法违规问题、失信情形以及审计、巡视巡察发现的间接或直接骗取、套取、虚报、冒领就业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社保资金、签订虚假就业协议等情况的,不得申报项目。
  (四)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申报格式要求(附件1),将所有申报材料刻制成数据光盘,于2023年7月14日前通过EMS将光盘寄送省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请各单位自行留存原版申报材料备查。
  联 系 人:马 莉亚,王培翔

  联系电话:0531-51788118

  邮寄地址:济 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16号

  附件:1.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2.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项目申请表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项目申请表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项目申请表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项目申请表
  6.人力资源服务业对接交流活动项目申请表
  7.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申请表
  8.人力资源服务业课题研究(标准化建设)项目申请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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