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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与变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

[字号: ]  2021-01-01   阅读次数:  来源:市人社局    

办事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

代码

069

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变更

办理机构

村(居)服务站、乡镇(街道)人社所、各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地点

村(居)服务站、乡镇(街道)人社所、县区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

兰山区8226771,罗庄区8243297,河东区8382008,郯城县6107627/6107628,兰陵县5203309,沂水县2231584/2239616,蒙阴县4277878,莒南县17662877837,平邑县4688807,费县2110950,沂南县3222809,临沭县2983271,高新区7118052

提交申请时间

即时

办理对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办理期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发放证件或证明

法律效力

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权利和义务

权利:1.提出申请 2.自主选择缴费档次3.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义务:1.向经办机构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所需材料2.按政策要求及时缴纳保费3.参保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申请条件

申请参保登记的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2.具有临沂户籍

3.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

申请文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申请所需材料

参保登记:本人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变更登记:本人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程序

线下办理: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办理信息变更的参保人可携带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渠道现场办理。

线上办理:登录“爱山东”手机APP提出申请,遇到问题请及时拨打各县区咨询电话。

办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人社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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