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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办事名称
代码
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
办理机构
村(居)服务站、乡镇(街道)人社所、各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地点
村(居)服务站、乡镇(街道)人社所、县区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
兰山区8226771,罗庄区8243297,河东区8382008,郯城县6107627/6107628,兰陵县5203309,沂水县2231584,蒙阴县4277878,莒南县17662877867,平邑县4688602,费县2110950,沂南县3228012,临沭县2983271,高新区7118052
提交申请时间
达到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
办理对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
办理期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核定待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发放证件或证明
法律效力
审核批准后,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权利和义务
权利:1. 提出申请2.查询个人账户情况 3.了解养老金发放情况
义务:1.向经办机构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所需材料2.按要求进行资格认证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条件
1.年满60周岁
2.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申请所需材料
待遇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办理程序
线下办理: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
线上办理:登录“爱山东”手机APP提出申请,遇到问题请及时拨打各县区咨询电话。
办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人社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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