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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支付
办事名称
代码
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办理机构
村(居)服务站、乡镇(街道)人社所、各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地点
村(居)服务站、乡镇(街道)人社所、县区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
兰山区8226771,罗庄区8243297,河东区8382008,郯城县6107627/6107628,兰陵县5203309,沂水县2231584/2239616,蒙阴县4277878,莒南县17662877867,平邑县4688807,费县2110950,沂南县3222809,临沭县2983271,高新区7118052
提交申请时间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死亡后
办理对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死亡人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办理期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发放证件或证明
法律效力
权利和义务
权利:1. 提出申请2.查询待遇领取死亡人个人账户情况
义务:1.向经办机构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申请条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
申请文书
申请所需材料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信息
办理程序
线下办理:参保人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信息,通过线下服务渠道作出承诺,现场办理申领丧葬补助金。
线上办理:登录“爱山东”手机APP提出申请,遇到问题请及时拨打各县区咨询电话。
办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人社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8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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