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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奖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开除)备案

[字号: ]  2015-05-07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办事名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开除)备案
代码 068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市直事业单位
办理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办理地点 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市人社局3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 0539-8606109
提交申请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秋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春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对象 市直各事业单位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发放证件或证明
法律效力
权利和义务 (一)备案单位依法享有以下权力
1、提出申请的权力。
(二)备案单位依法履以下义务
1、如实提供备案材料的义务,并须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条件 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和流程解除辞退和开除工作人员
申请文书
申请所需材料 1、单位处分的卷宗;2、主管部门意见。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2、主管部门处理;3、报人社局备案
办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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