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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4-0000217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4-0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04-06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县支行: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
  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紧盯工作要点抓好政策落实。各县区要优化创业服务,围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多方位开展贷款政策宣传,组织创业担保贷款进园区活动。创新“创贷+”金融扶持措施,简化业务审批,提升贷款便利度,持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就业的力度,优先扶持专精特新型小微企业,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提质增效。
  二是细化部门职责提升服务效能。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的申请登记、贷款资格审核、贴息资格审核,做好监督检查、预算编制、绩效管理、担保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贴息资金管理工作。做好预算管理、监督检查、绩效管理并确保财政贴息及时拨付到位。人民银行负责督促指导经办银行完善审批流程,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加强信息共享,并对经办银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导业务经办银行加强贷后管理。经办银行负责创业担保贷款的征信、经营状态审核、发放、回收、追偿及计算贴息金额、按时提起贴息申请和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应按照规定额度及利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三是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协同推进。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人民银行、经办银行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区、部门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不得将本部门工作职责随意转嫁,更不允许在现行的政策基础上层层设卡,人为设置隐形门槛,阻碍政策执行。要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商讨解决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健康稳定发展。
  市人社局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8609961
  市财政局联系人:聂晓
  联系电话:8113205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联系人:韩旭
  联系电话:8115709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2024年4月2日   



文件解读: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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