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强化人社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重大部署,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各县区要立足于人社部门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展开。
二、主动作为,持续加大服务保障。各县区要加强工作统筹、服务统筹,坚持一线工作法,安排人社服务专员深入各自分工领域,主动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需求和困难。对反映共性问题,注重从制度层面研究解决,加大惠企政策供给;对个性化问题,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最大限度帮助民营企业解决人社领域的问题。
三、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区要对照省人社厅提出的“十二条措施”,逐项措施明确牵头科室和责任人,并结合各县区实际情况细化支持工作具体举措,确保助力措施到位,推动促进民营经发展壮大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联 系 人:范琦 苏国征
联系电话:8105120 8057056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原文链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强化人社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读: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强化人社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解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