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人社部党组关于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部署,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作,人社部办公厅于今年9月印发了《关于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做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布置了新任务。近日,记者就《通知》有关问题采访了人社部工伤保险司负责人。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答:《通知》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正行风、树新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总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远近结合,深化标本兼治,切实提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规范化、便利化、信息化,切实提升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获得感。
《通知》出台的背景和目的,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强行风建设的现实需要。人社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梳理、排查、解决服务办理事项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热点问题,适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与人民群众的新诉求,实现“正行风、树新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总要求。
二是落实便民服务的重要举措。工伤保险工作链条长、环节多,加之不同程度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化建设滞后、便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选择工伤职工和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作为推进落实便民化服务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一环,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指导,有助于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
三是促进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对全面推进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提高认定鉴定的质量和效率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而这些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和进一步提升,反过来对实现工伤保险的整体健康发展又起着重要支撑作用。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答:《通知》的出台经过充分酝酿、充分调研,充分征求意见,集中反映了群众诉求,突出了问题导向,强调了服务和治理手段相结合,是人社部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意见的重要配套文件。
《通知》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的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明确了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的六项任务;第三部分主要是对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强化能力建设和宣传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问:《通知》要求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通知》中的六项任务具体如下:一是全面下放省级人社部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事项。要求目前仍在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事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2019年开始,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全面下放到地市。
二是全面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受理事项进驻大厅。要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还未进驻大厅的,从2019年开始,全面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受理事项进驻大厅,实现“只进一扇门”和“一窗受理”。
三是切实清理取消重复提交证明和材料。针对证明与材料重复提交问题,《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业务协同办理的要求,提出通过内部信息共享能够获取或者上一个环节已经提交的,不应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重复提交。
四是切实提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效率。《通知》要求对认定鉴定时限长问题,提出根据不同情形,通过简易程序、快认快结、主动介入、优先受理、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等途径,进一步缩短时限。
五是积极探索异地工伤认定和劳鉴委托工作。针对异地认定鉴定不便问题,提出探索异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委托合作的解决路径,即对异地发生工伤的,加强与当地人社部门合作,通过探索委托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调查,探索聘请当地医学专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等方式,方便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就近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六是积极推进“互联网+认定鉴定”,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问:如何确保六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答:为保证六项任务切实落实,《通知》还从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强化监管;加强培训,强化保障;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贯彻落实好《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迅速采取行动,取得实际成效。工伤保险司将加强对地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督促指导,努力确保《通知》六大任务执行到位,确保各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规范化、便利化、信息化,实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全面提升,切实增强广大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