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核心目标与意义
精准监管,提升效率:改变“一刀切”的传统监管模式,将监管资源集中于守法意识薄弱、风险较高的企业,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效率。
引导守法,优化环境:通过明确的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正向激励企业诚信守法,营造公平竞争、守法用工的市场环境。
源头治理,保障权益:特别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重点领域,压实企业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
信用联动,协同治理:建立人社部门内部以及与市场监管、住建、交通、水利、税务、金融等部门及工会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施跨部门联合激励与惩戒。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
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组织。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企业分支机构,作为独立评价对象。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有特别规定。
三、分级评价体系
(一)评价内容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4)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5)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6)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7)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8)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9)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情况;
(10)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等级划分
A级: 评分 ≥ 90分
B级: 75分 ≤ 评分 < 90分
C级: 60分 ≤ 评分 < 75分
D级(失信): 评分 < 60分 或 符合《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直接定D级情形。
(三)评分依据:主要依据执法文书(责令改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政府部门/工会文件等。
1.扣分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按涉及人数、金额、严重程度扣5-10分)、责令改正(-2分/次)、行政处理(-3分/次)、行政处罚(按金额扣5-10分)、未通过或未合格完成书面审查(-5/-10分)、查实的欠薪投诉(-2分/次)、工程建设领域违规(-2分/次)等。
2.加分项(有限):在权威信用平台注册信息(+2分)、劳动保障方面获表彰或贡献突出(+2分/次,上限8分)。
3.直接定D级情形(关键红线,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年度内因劳动保障违法被查处3次及以上。
▲因违法引发群体性/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发生使用童工等严重违法行为。
▲拒不履行监察指令、处理或处罚决定。
▲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
▲因劳动保障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发生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红线:因违反规划/工程法规导致欠薪;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导致欠薪并造成不良影响;组织/参与编造虚假事实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名讨工程款);经责令仍不存储或补齐工资保证金。
四、评价实施流程
(一)评价周期: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评价年度,次年上半年完成评价。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评价一次。
(二)评价程序
初步评价:人社部门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结合内部相关科室意见形成初评。
确定等级:参考相关部门(住建、交通、水利等)及工会意见后审定最终等级。
(三)评价结果的告知与公示:结果告知企业。县(区)人社部门可公示结果,D级企业必须主动公示;符合重大违法行为公布条件的,及时公布。
(四)异议处理:企业可申请复核,人社部门20个工作日内处理,确有误的重新评价。
(五)信息记录:结果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归入企业诚信档案,至少保存3年。
(六)跨区域管理: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负责综合评价,结果全省互认。用工发生地负责记录信息并推送注册地。
五、评价结果运用
A级企业:免予当年日常巡视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举报投诉、上级督办除外)。连续两年A级可申报“市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享受免两年书面审查、免两年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和专项检查除外)、优先推荐省级诚信企业、优先招聘人才服务、享受人社政策“绿色通道”等多项优惠。
B级企业: 当年日常巡视检查不超过1次;适当减少“双随机”抽查频次。
C级企业:适当增加日常巡视检查和“双随机”抽查频次。工程建设领域C级企业名单推送行业主管部门,纳入行业信用监管并可能受限。
D级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大幅增加日常巡视检查和“双随机”抽查频次。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必须向社会公示。在评优评先、招标投标、公司上市、和谐企业评价等方面受限(作为重要审查依据)。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跨部门共享信息)。
六、信用修复
鼓励企业通过信用承诺、专题培训、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等方式修复诚信等级。企业纠正失信后可向原评价部门申请修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修复并告知。
▲重要限制:依据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直接定为D级的,本年度内不得修复。违法行为未改正的,延续至下年度计分。
评价后发生违法行为需降级的,及时重新评价调整等级。
七、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除适用通用规定外,专门设置了16项扣分情形(涉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在工资专户、保证金、实名制、维权公示、合同管理、工资支付流程等方面的违规,每次扣2分)。
除通用直接定D级情形外,增设了4条工程建设领域特有的直接定D级红线(见上文“直接定D级情形”最后四条)。
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需及时向人社部门推送本领域欠薪及制度落实违法信息,协同开展诚信评价。
八、施行日期与有效期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
总结:《临沂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劳动保障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它通过科学的分级评价标准和差异化的监管服务措施,旨在引导和激励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同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治理效能。企业应高度重视自身劳动保障合规管理,避免触碰D级红线,积极争创A级诚信企业,以获得更宽松的监管环境和更多的政策支持。人社部门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