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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19-0000199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11-1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9-11-18   作者: 点击数:  

  11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科长邢仔文主持,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出席会议并详细介绍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为推动我市乡村人才振兴,切实解决农村人才短缺问题,着力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市人社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就新型职业农民的评审范围、评价标准、推荐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对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专业包括粮、棉、油、果、菜、茶种植,畜牧、淡水养殖、农产品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等。评审对象主要是上述领域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包括农村科技带头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单位的技术人员。
  新型职业农民评价标准坚持业绩能力导向,将申报人员的工作实绩、技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对参评人员的学历、论文等均不作要求。除此之外,我们还为有突出能力和业绩贡献的人才提供了越级申报中级职称的“绿色通道”,取得技师以上资格或受到市级政府表彰奖的农村实用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
  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人员优先承担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任务,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优先参加相关学术群团组织举办的技术培训、科技讲座、外出考察及学术会议等活动;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有一定比例成员取得相应职称的,作为优先认定各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称号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强化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过程监督,广泛开展试点政策宣传,切实引导广大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进程, 保障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为沂蒙革命老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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