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山东省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山东省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作落实年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积极担当作为,全面提高人社工作的质量和效能,决定在全省人社系统组织开展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思想观念再转变、制度供给再优化、体制机制再创新、工作作风再改进、能力素质再提高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破立并举、标本兼治,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突破口,针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工作领域,深入开展“五查五提”活动,着力解决人社部门和干部职工在理念、制度、体制、机制、作风、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破除瓶颈制约,补足工作短板,提升管理服务质效,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创业创造,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人社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查摆理念观念上的短板,提升眼界境界。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查摆思想观念、工作理念、思维方式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大力推动思想再解放,观念再变革。
1.破除骄傲自满情绪,树立“走在前列”的目标追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提出“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对标国内先进地区人社工作经验,查摆不足,正视问题,狠抓整改,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2.破除“坐地自划”观念,树立“统筹全局”的整体思维。增强大局意识,紧密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战略布局,从全局思考工作,在整体下行动,努力提高人社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
3.破除“重管理”思想,树立“重服务”理念。强化“你负责茁壮成长,我负责阳光雨露”的服务理念,系统梳理和优化服务流程,建立重点事项“保姆式”全程代办机制,提供“店小二”式服务,变“我要管理”为“我要服务”,变“企业跑项目、跑政策”为“向企业送项目、送政策”。
(二)查摆制度供给上的短板,提升制度创新成效。深入查摆有效制度供给不足、政策精准性不强、政策落地不及时、权力下放不到位等问题,加大“创新”“落实”“放权”力度,努力提高有效制度供给能力。
1.加大创新力度。对标学习南方先进省市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制度创新,破除无效制度供给,推动机制再造、制度重构和系统集成,完善政策和制度设计,抓紧弥补制度创新的短板。
2.加大落实力度。全面查找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针对落实不到位、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广设“政策超市”,开展政策下基层、进企业、到高校、入平台“四送”活动,提高人社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3.加大放权力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做到“应放尽放”,把权力下放到基层,下放到用人主体,最大限度激发基层和用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清理各项繁琐程序手续,清理各种办事关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快修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规定,清除事业发展障碍。
(三)查摆体制机制上的短板,提升人社工作有效性。深入查摆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政策落地不到位等问题,转变职能、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形成市场倒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新格局。
1.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原则,大力推进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构建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协同高效的机制,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2.优化管理服务职能。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强化服务,把更多精力放到制定政策、落实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提供优质服务上来。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
(四)查摆工作作风上的短板,提升人社工作社会满意度。深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将转变作风作为提升质效的重要内容,以更快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创新创业创造为导向,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人社服务品牌。
1.狠抓作风建设。减文减会减活动,集中精力干实事、抓落实。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活动,掌握真实情况。坚决纠治庸懒散拖和推诿扯皮,切实提高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2.狠抓行风建设。完善行风建设压力传导、行风问题收集处理、行风建设督导机制,优化服务办事流程、标准、制度,提高窗口单位为民服务意识和水平。实施“四百工程”,组织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3.狠抓“一次办好”改革。坚决减事项、减程序、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材料减少60%,办理量最大的3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综合(分类)柜员制和首问负责制,变“多头受理”为“统一受理”,形成“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服务、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五)查摆能力素质上的短板,提升人社工作本领。深入查摆业务能力不精、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聚焦善学、善谋、善作、善成,全面提升人社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素质和本领。
1.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坚持长短结合,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加强学习,丰富知识结构。组织全方位、多渠道、精准式培训,拓展视野,提升能力水平。
2.立足岗位练兵,培养专业能力。坚持实践标准、实战导向,畅通交流轮岗渠道,促进多岗位锻炼、全方位提高,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发内生动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省厅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各分管负责同志分别牵头、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制定印发行动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市、县(市、区)局比照省厅,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全面动员部署。
(二)对照查摆阶段(3月中旬至4月底)。各市、县(市、区)和省厅各工作小组按照“五查五提”要求,突出重点任务和重点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对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并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于4月底前报送省厅质效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行风办)。省厅各工作小组和各处室(单位)重点梳理政策堵点、难点问题,研究创新措施。各市、县(市、区)重点排查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三)整改提升阶段(5月初至8月底)。各市、县(市、区)和省厅各处室(单位)对思想观念、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等问题,做到立即整改;对政策创新不够等问题,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制定阶段性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省厅工作小组根据各市、各处室(单位)上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进行督促督导,推动落实到位。
(四)总结评估阶段(8月底至9月中旬)。各市、各处室(单位)全面总结评估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在整改提升基础上建章立制,规范巩固整改成果,并于9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省厅行风办。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重要任务,作为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的新引擎。注重抓重点、攻难点、治堵点、办试点、现亮点,带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立足本单位实际,制定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推进落实。各级人社局长要担负起“施工队长”的责任,亲自研究、靠前指挥,建立项目化机制,全面分解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统筹协作。坚持统筹谋划、协调联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关心、理解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政策协调和服务联动,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四)注重舆论宣传。选树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为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创造浓厚的舆论环境。主动与主流新闻媒体沟通,发挥好新兴媒体作用,丰富宣传手段,提高宣传效果。强化舆论引导,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对负面信息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回应,把牢舆论主动权。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
工作机构
附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人社系统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质效提升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组建厅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梅建华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厅党组书记、厅长
常务副组长:
夏鲁青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组长:
李伯平 一级巡视员
房 波 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春艳 党组成员、副厅长
梁永军 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侯复东 副厅级干部
亓 军 省社保中心主任
赵振国 省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
徐国钧 二级巡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行风办。行风办承担质效提升行动面上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就业创业组、社会保险组、人事人才组、劳动关系组、院校组、宣传组和明察暗访组七个工作小组。
(一)就业创业组
组长:夏鲁青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赵振国 省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
成员:就业失业处、高校就业处、省就业和人才中心、训练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
就业失业处牵头负责。
(二)社会保险组
组长:房 波 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就业失业处、职工养老处、工伤处、居民养老处、基金监督处、省社保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
职工养老处牵头负责。
(三)劳动关系组
组长:李伯平 一级巡视员
徐国钧 二级巡视员
成员:劳动关系处、工资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处、仲裁院、监察总队负责人。
劳动关系处牵头负责。
(四)人事人才组
组长:李伯平 一级巡视员
徐国钧 二级巡视员
成员:市场处、人才处、职业能力处、专技处、事业管理处负责人。
人才处牵头负责。
(五)院校组
组长:周春艳 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职业能力处、职业鉴定中心、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山东技师学院负责人。
职业能力处牵头负责。
(六)政策宣传组
组长:侯复东 副厅级干部
成员:政研处、法规处、人科院负责人。
政研处牵头负责。
(七)明察暗访组
组长:夏鲁青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成员:机关党委、行风办负责人。
行风办牵头负责。
各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本板块活动开展中的相关政策指导、问题梳理、整改落实等工作,并主动做好与各市协调、推进工作。各工作小组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本组日常工作,参与厅行风办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