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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19-000029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12-1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2019-12-19   作者: 点击数:  

项目

项目内容

办事名称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代码


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市直用人单位。

办理机构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就业指导科

办理地点

临沂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13楼

咨询电话

0539-8057056

提交申请时间

每季度末月即3月、6月、9月、12月集中受理

办理对象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市直用人单位。

办理期限

当日审核材料,5日内给予答复。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发放证件或证明

按照单位承担的最低基数标准缴纳的五险给予社保补贴,按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法律效力

不符合条件的市直单位不予受理

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

2.了解办理进度情况及办理结果的权利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证明申请人本人符合条件的义务

2.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常发放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市直单位。

申请文书

《临沂市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

申请所需材料

1.《临沂市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发放表

办理程序

单位向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上述相关申请材料,人社部门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系统甄别,社会公示7天无误后,向财政申报,财政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到单位的账户。

办事依据

《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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