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
项目内容
办事名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在职)
代码
084
适用范围
市直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办理机构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H01-H06窗口
咨询电话
0539-8600721
提交申请时间
法定工作日
办理对象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发放证件或证明
法律效力
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1、提出业务申请的权利;2、了解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权利;
(二) 义务:1、如实提供申请业务材料的义务。2、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申请条件
职工在职死亡、职工已丧失中国国籍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外国人在达到规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
申请文书
申请所需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②承诺书
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在职)审批表
办理程序
1.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受理。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不予办理,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符合的准予受理。
3.审核办理。符合条件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第16号)
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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