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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8-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1〕98号文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1〕98号文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

2021-08-01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文件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精简材料,优化稳岗返还经办流程

企业申领稳岗返还只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或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提交《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见附件,下载地址:http://rsj.linyi.gov.cn/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业务办理-失业保险办理),不再提供其他材料。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校验方式,对企业上年度缴费、裁员率和征信等情况完成审核、公示和拨付流程。

二、压缩时限,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各县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政策落地生效。要成立集中攻坚专班,压缩办理时限,将失业保险扩围政策相关业务审核时限提速到1个工作日内办结,稳岗返还力争于9月底前将主动提出申请的企业全部落实到位。自10月起,稳岗返还工作除正常受理外,对符合条件但未提出申请的企业主动对接,通过上年度稳岗返还网报系统或税务、金融等部门获取企业对公帐户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将稳岗返还资金精准发放到企业帐户。

三、精心组织,加强基金风险防控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稳岗扩围工作,严格审核、公示和拨付程序,加强基金风险防控。要加强联网数据比对,对新增待遇领取人员的在职状态、停保原因、是否正在享受工伤、职工养老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历史记录进行重点核查,避免重复领取。贯彻落实本通知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向市人社局、财政局报告。

附件:《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2021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附件【2021年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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