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发改委、工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稳岗返还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3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规定,经省人社厅、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2021年4月刘环宇等2495名职工符合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留存县区的失业保险基金历年结余中列支,由经办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及时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中。
附件:《2021年4月临沂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