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学校专(兼)职医护人员配备缺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学校医护人员招聘计划的建议。我局持续优化公开招聘机制,强化措施,统筹开展公开招聘与人才引进工作,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公开招聘的科学性,自2020年起,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组织权限,由各级教育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机构情况确定,市人社局在每年的公开招聘工作中,积极做好招聘简章的核准备案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建议教育部门在制定招聘计划时充分考虑您的诉求,进一步畅通学校医护人员招聘渠道。
二、关于落实学校医护人员职称评定待遇的建议。我市在职称评审中畅通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卫生技术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我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评审,达到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校医可按程序经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我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提报申报材料,学校医护人员职称申报渠道通畅。以2020年度为例,我市共有两名校医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临沂第十八中学黄崇林、临沂第一实验小学张理美),两人均评审通过。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学校医护人员申报职称评审,以职称评审为杠杆进一步增强学校医护人员的岗位荣誉感和吸引力。
感谢您对人事人才工作的支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