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配备 提升农村医疗保障能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提案对今后一个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近年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我市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就提案涉及人社部门的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乡村医生招聘工作,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与市卫健委、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临沂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支持各县(区)根据辖区乡村医生数量规模、人员素质情况,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编数量,在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时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招聘的乡村医生聘用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地点在村卫生室。
二、积极推动乡村医生参加社会保险,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养老保障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乡村医生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乡村医生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我们积极做好乡村医生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加大社会保险宣传,让乡医明白社会保险的内容和作用,不断增强参保意识,解决其“后顾之忧”。
三、健全完善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各项举措,吸引医疗卫生人才扎根基层
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制度,2017年,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印发《关于改革我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号),以卫生技术领域为试点开始探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基层卫生职称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降低了学历门槛,更加注重基层贡献,提高了工作量、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基层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有了明显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才评上副高甚至正高的机会大大增加。我市第一时间将这一利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政策贯彻落实到位,5年来共评审通过了基层卫生高级职称732人(正高86人,副高646人)。政策的实施也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愿意去基层、闪光在基层。
四、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卫生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一是加强远程教育建设力度。我市自2015年起致力于搭建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平台,对学习平台不断进行优化、降低学习费用,2019年起我市实现了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免费培训,并不断提升了课程质量,确保培训专业性和科学性。发挥职能优势,加强与市卫健委的联系和沟通,对卫生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学习进行业务指导,将继续教育作为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能力的重要抓手。二是积极申报举办高级研修项目。在省、市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举办过程中,向卫生领域倾斜,2018年来,我市共承办23项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其中18项为卫生领域项目),批复37项市级高级研修项目(其中12项为卫生领域项目),加强了卫生领域学科建设和对外交流,对卫生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显著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加强人才培育平台建设。为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服务,我们根据地区和行业发展需要,按照“优化布局、突出特色、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了继续教育平台建设,支持市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建设了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搭建起优质培训载体。
下步,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推动各项优惠政策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落地,为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尤其是提高农村医疗保障能力贡献人社力量!真诚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真心希望您能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
谢谢!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